适用人群:16-65周岁。保险期限:1年
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保险责任:请阅《金万福保险卡E款二代适用条款》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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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我们将按照条款给付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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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千元 | 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医疗费用,我们将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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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天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住院治疗,我们将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护理津贴日额给付护理津贴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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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天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住院治疗,我们将按照保险单载明的误工津贴日额给付误工津贴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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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 家庭财产(房屋结构仅限钢筋混凝土)由于火灾、爆炸或台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失,我们将按条款赔偿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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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提供电话医疗咨询服务,包括病情咨询及建议、日常医学咨询、协助就医等服务。 24小时服务电话:010-59104911,详情请见《电话医疗咨询服务及内容》 |
自助保险卡激活保险责任请参考《金万福保险卡E款二代适用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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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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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记住您的电子保单号码或保险卡帐号
②. 万一出险,无论您身处何地,立即拨打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95511
③. 保存好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
交通、意外事故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出具)
诊断证明、收费收据(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
法医鉴定证明
其他任何重要依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