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人群:16-65周岁,能正常工作和生活(无残疾)的人群。保险期限:1年
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保险责任:请阅《全国紧急医疗救援卡E款二代适用条款》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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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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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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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烧烫伤,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烧烫伤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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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符合约定的医院内进行治疗,我们将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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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项专业救援服务 | 当紧急事故时提供专业医疗救援及相关服务,包括24小时救援呼叫服务、大陆近1000家指定大医院中提供住院医疗费用担保或垫付、协助安排急救车辆、就医等九项专业服务,详情见《意外医疗紧急救援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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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提供电话医疗咨询服务,包括病情咨询及建议、日常医学咨询、协助就医等服务。 24小时服务电话:010-59104911,详情请见《电话医疗咨询服务及内容》 |
自助保险卡激活保险责任请参考《全国紧急医疗救援卡E款二代适用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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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万一出险,无论您身处何地,立即拨打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95511
③. 保存好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
交通、意外事故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出具)
诊断证明、收费收据(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
法医鉴定证明
其他任何重要依据证明